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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例护烈士,对英灵最真挚的告慰
2019-08-13 21:05:11 邓文圣 来源:泉州文明网  责任编辑:薛逸群  

为了弘扬烈士精神,抚恤优待烈士遗属。国务院对2011年发布的《烈士褒扬条例》再修改的新条例,于8月9日颁布并立即施行。(8月11日人民日报——人民网)

此次修改颁布《烈士褒扬条例》,是继去年五一颁布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之后,再次以国法的名义,强化对烈士的敬仰和对英烈精神的弘扬。

“一寸山河一寸血,一抔热土一抔魂”。回溯历史,民族危亡之际,成千上万革命先烈同仇敌忾御外侮,甘洒热血写春秋;和平建设年代,在珍宝岛、老山阵地上,曾有英烈血洒疆场。国外维和,抗害救灾,处突解危……更有烈士英勇捐躯。

英烈的事迹可歌可泣,英烈的精神感天动地。英烈,是一个民族最闪亮的坐标;英烈,是一个国家光辉历史的记忆;英烈,是一个民族坚强不屈的脊梁。面对历史天空中,灿若群星,熠熠生辉的革命英烈,尊尚他们是最深沉的情感,表彰他们优抚遗属是对英灵最真挚的告慰。

告慰英灵,要立法明确英名不容玷污。英烈的荣誉高于一切,胡乱解构、污蔑亵渎英烈,不仅仅是对英烈的不尊不敬不畏,还有让历史让英烈精神在怀疑和扭曲中走向虚无的危险。因此,告慰英灵一定要制定褒扬、保护法,让保护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对亵渎英烈精神,玷污英烈英名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,寸步不让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教育警示人们敬畏英烈,尊重英烈。

告慰英灵,要让英烈精神永垂不朽。天地英雄气,千秋尚凛然。留住精神得从留存印记开始,我们要严格保护好烈士陵园、纪念堂馆、纪念碑亭、纪念塔祠、纪念塑像、烈士骨灰堂、烈士墓等烈士纪念设施;我们要在清明、春节、建党日、建军节等传统和特别的纪念日,融合各种主题教育,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;我们还要充分发挥仪式感的育人功能,如专机迎回牺牲在异国他乡的“最可爱的人”;集会、献花、鸣笛,举行国家公祭。让人们在庄严肃穆的心灵叩击中,记住英烈视死如归的民族气节和不畏强暴、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。

告慰英灵,要让英烈走得凛然又走得安然。红旗指到哪里,他们就冲到哪里。革命英烈为了国家为了人民,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献青春。然而,他们也是人子人夫(妇)人父(母),他们也有需要赡养的父母,需要照顾的家属,需要抚育的子女……让《烈士褒扬条例》与时俱进,英烈的亲人才能得到最好的安置和抚慰,烈士也才能走得凛然更走得安然。

修例护英烈,告慰最真挚。让我们乘着修例的东风,再次掀起弘扬英烈精神的高潮。让先烈伟绩留存千古彪史册,让你我他见贤思齐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树立“功成不必在我,功成必定有我”的崇高价值导向。(邓文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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